北市提高公車乘客受傷理賠至220萬 可望今年上路
臺北市聯營公車運價調漲0.7163元,公車票價維持全票15元、老障孩童、及學生軍警也各維持8元、12元優待票價。臺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30日審查市府提案,公運處長常華珍表示,北市調整旅客運送業責任保險,每人受傷保額200萬元,保險期間最高理賠1.3億元。法案送議會大會二讀後,可望今年市府公告後實施。
爲反應運輸成本,北市提案將運價從107年議會同意的18.6033漲至19.3196,漲幅0.7163,以全票15元爲例,市府要補助4.3196元,但票價不漲價,一年月補助31.6億元,比過去28.1億元,多出3.5億元。市府推估未來2年平均物價上漲率1.22%。會中,多名議員關注,18項成本之中,有一項爲旅客運送業責任保險成本。
常華珍表示,過去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及公路法要求,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乘客責任保險、第三責任保險,但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爲例,死、殘每人最低保額要200萬元,傷害醫療則是20萬元,但考量到許多乘客不適用死、殘,然而保額20萬卻又太少,因此決定調整,北市調整旅客運送業責任保險,每一個人傷保額200萬元。
常華珍解釋,過去議員有提出來保障不足,只有針對死跟殘理賠,但大部分乘客並非死或殘,像是車內乘客摔傷,現在只能傷害險賠20萬,現在再加200萬,保額總共有220萬,公車業者用每部車按年算,一輛一年保額1萬1千元,總共3510輛,保險費用一年3864萬。
常華珍表示,107年有83件交通大隊統計的死傷,包括公車內外死傷,其中死亡人數0,傷者有96人。對於受傷理賠的金額,常華珍說,業者不會提供,不過業者額外賠償費用並沒有算在成本之內。
國民黨議員徐弘庭擔心,若下一年保線業者漲保費,如何因應?常華真強調,保費本來就是運業成本一部分,因爲肇事理賠的金額,不應該列入預算。周威佑認爲,正常來算保費夠賠,不至於保險業者漲價
交通局長陳學臺認爲,各自業者去談保險,若有些業者因事故率增加,而保費增加,要自己承擔。華華珍說,以個案來看,如果不合理,會請他說明。最後議會附帶決議,如因業者事故增加,不得列出運價檢討的項目。
民進黨議員阮昭雄好奇,運價條漲後,是否對於司機員薪資有幫助?常華珍表示,每個月平均增加7、800元。周威佑要求薪資加薪不得低於物價上漲率1.22?常華真,行車人員薪資6萬,認爲薪資沒問題。
對於公車整體虧損,常華珍表示,金額沒有統計,但是看運量呈現,今年三月份爲去年同期85%運量,4月份75%,五月份從一開始78%,後面運量回復到9成,6月以後不管公車或捷運到9成,代表只有10%運量還沒回來;紓困跟運價無關,3-5月各業者都領5-8千元,6-8還會有,會看票價結餘款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