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有超市停車收費過高 惹議

臺北市議員許家蓓表示,公有停車場都會有參照周遭行情等因素制定停車費率,然而公有超市附設停車場卻有急劇過大的情形,呼籲市場處重新檢視。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共有33處公有超市,其中23處設有停車場,不過,臺北市議員發現停車費率、月票皆高於周遭的市場行情,且未定上限額,直言市有土地不應以營利爲目的影響市民。市場處表示,未來會重新制定費用上限,訂停車費率也不得超過周邊鄰近公有停車場臨停費率。

臺北市議員許家蓓說,過去公有超市附設停車場,多由市場處和民間停車業者簽約,直到2018年市府提出公有超市委外經營,停車場改由超市業者管理,收費以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標準去制定費率,但以停管處費率來看,臨停費用每小時收費10元到150元不等,換算下來,月票價格從2400元到3萬6千元不等,差距過大。

許家蓓說,停管處委管公有停車場,會參照周邊行情、車流等訂費率上限額,但是市場處與公有超市業者簽訂時,卻沒有定上限額;例如,信義區三興超市在2018年政策之前,地下二樓月票2800元、地下一樓爲3500元,但是改超市管理後,月票變爲3800元、4200元,都比周遭車位行情的3500元高。

雖然三興超市業者考量機械車位,需人力管理等,但許家蓓認爲,畢竟土地爲市有,不能爲盈利影響市民權益,市場處與超商業者簽訂契約時,要拿出議價能力。

市場處表示,業者對停車定價,依停車場週轉率及營運成本等因素納入考量,但考量公有停車收費的費率級距偏大,未來對陸續到期的停車場重新標租時,訂定停車費率不得超過周邊公有停車場臨停費率、月票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