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路外停車場 電動機車停3天要收費

臺北市停管處宣佈,7月起電動機車停放路外停車場,進場後皆未離場,第3天起將依各場收費標準計費。(劉彥宜攝)

臺北市政府鼓勵民衆使用電動機車,在轄管路外停車場可免費停車,不過,最近有車主發現優惠限縮,進場停放皆未離場,第3天起被要求繳費。北市停管處表示,由於不少電動機車久停佔位,造成許多買月票的機車車主無處可停,因此調整收費加速停車位週轉。有議員指出,根本問題是車位不足,也有議員認爲路邊停車格被長久佔用情況更嚴重,要求市府全面檢視、嚴格執法。

停管處自2018年起提供轄管路邊停車格、路外停車場讓電動機車免費停車,有車主最近出國1周返臺,把車騎離路外停車場時發現要收費,詢問下才知道7月起優惠限縮。

停管處營運科長李傑儒指出,停管處轄管路外停車場有出售月票,但不少停車場均有民衆反映,好不容易中籤可購買月票,卻常因滿場無法停放,經查是遭免付費的電動機車佔用。

他表示,爲解決佔用問題,自7月起調整爲電動機車停放路外停車場第3天起將收費,舉例來說,電動機車7月25日中午12時進入停車場,直到7月27日凌晨0時未離場,自7月27日凌晨0時起就會開始計費。

李傑儒說,目前有些許民衆詢問調整後的收費規則,也能理解沒有太大反彈,至於藉此可挪移多少空間給買月票的車主,會請管理員檢視場內車輛進出狀況並統計,將持續觀察並滾動式調整。

國民黨議員李明賢認爲,採取使用者付費解決電動機車久停問題是立意良善,但根本問題還是車位不足,市府仍要以增加車位爲長期目標,他接獲許多民衆陳情,同樣可免費停車的共享機車常把車位停滿,導致一般私人機車無處可停,市府也應一併提出具體解決措施。

民進黨議員陳怡君說,除電動機車外,有許多民衆反映路邊停車格被老舊腳踏車、事故車、無主車和三輪車長久佔用,市府應全面檢視、嚴格執法,避免損及其他民衆停車權益。

電動機車騎士張小姐說,北市補助購買電動機車費用高,還提供停車免費優惠,每月省下停車費很可觀,相較其他縣市對電動機車使用者友善許多,雖然有限縮但仍認同市府調整規定原因,釋出車位有助於其他頻繁使用機車車主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