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代賑工65歲生日就要失業 社會局:加強轉介服務
臺北市政府推動16歲至65歲的經濟弱勢市民,可申請以工代賑,但今年將有55名代賑工於65歲生日當天,因不符合代賑工條件而失業,原每月有3萬出頭的收入,之後只能領取社會救助方案的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8000多元。(臺北市議員曾獻瑩提供/劉彥宜臺北傳真)
臺北市政府推動16歲至65歲的經濟弱勢市民,可申請以工代賑。臺北市議員曾獻瑩接獲陳情,代賑工年滿65歲就被認定沒有工作能力,65歲生日當天失業,不僅收入大減,還擁有因高齡失業的剝奪感。要求社會局及早提供就業轉銜,並和勞動局接軌。社會局迴應,將擴大針對55歲以上至未滿65歲之中高齡代賑工定期調查,並轉介勞動局。
曾獻瑩接獲陳情,社會局爲避免影響65歲以上的經濟弱勢族羣領取社會救助的資格,因此定義有工作能力的代賑工是16歲到64歲族羣,導致北市環保代賑工盛先生將於今年2月28日65歲生日當天失去代賑工的工作,而北市今年共有55名代賑工屆滿65歲,都將面臨生日當天失業。
盛先生表示,他平日負責打掃水源快高架橋下,街道清潔工作讓他身體好、也感到有價值,每年體檢醫生說他身體質量在35至39歲之間,因此認爲自己還可以繼續工作,但受限於相關規定,65歲生日當天就一定要從代賑工的崗位退下來。
曾獻瑩說,盛先生從事以工代賑的清潔工作,每月會有3萬出頭的收入,然而65歲失業後,變成只能領取社會救助方案的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8000多元,除收入大減外,還擁有因高齡失業的剝奪感。
他要求,社會局對高齡代賑工的就業輔導有疏漏,盛先生2月底就要失業,社會局1月底纔給予就業輔導,致臨時找到的工作不符合需求。社會局應詳查中高齡代賑工的就業需求,及早提供就業轉銜,並和勞動局多樣化方案接軌,促進銀髮就業,積極幫助中高齡代賑工找到適合的工作。
曾獻瑩批評,因應高齡化趨勢,臺北市政府推動「中高齡者暨高齡者友善企業認證」,引導企業進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但市府卻沒辦法帶頭作到友善中高齡就業,卻要推動企業進用,市府勢必要改善法令及市府任用制度。
社會局回覆,針對工作年限屆期的代賑工,現與勞動局就業服務處合作,提前於屆期前3個月強制參加就業轉銜,轉介就服處提供工作媒合等服務。未來將擴大針對55歲以上至未滿65歲之中高齡代賑工定期調查,積極協助轉介就服處,提供就業輔導或中高齡銀髮族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