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生日失業 北市府挨批剝奪工作
臺北市政府開放16歲至65歲的經濟弱勢市民,可申請以工代賑,今年將有55名代賑工於65歲生日當天,因不符合代賑工年齡條件而失業。(臺北市議員曾獻瑩研究室提供/劉彥宜臺北傳真)
臺北市政府開放16歲至65歲的經濟弱勢市民,可申請以工代賑。一名代賑工陳情,年滿65歲就被市府認定沒有工作能力,生日當天即失業,不僅收入大減,議員曾獻瑩批評市府規定導致高齡者失業產生被剝奪感,他要求北市社會局、勞動局應及早提供就業轉銜。社會局迴應,將擴大調查55歲以上至未滿65歲代賑工定期調查,並轉介勞動局。
社會局爲避免影響65歲以上經濟弱勢族羣領取社會救助資格,因此定義有工作能力的代賑工是16歲到64歲族羣,北市環保代賑工盛先生向曾獻瑩陳情,他將在2月28日65歲生日當天失去工作。
盛先生表示,平日負責在水源快高架橋下打掃,街道清潔工作讓他身體好也感到有價值,認爲自己還可以繼續工作。
曾獻瑩指出,盛先生從事以工代賑的清潔工作,每月有約3萬元收入,65歲失業後只能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8000多元,除收入大減外,還有因高齡失業的剝奪感,盛先生2月底就要失業,社會局1月底纔給予就業輔導,以致臨時找到的工作不符合需求。
他說,北市今年共有55名代賑工屆滿65歲,都將面臨生日當天失業,社會局應詳查中高齡代賑工的就業需求,及早協助就業轉銜,並和勞動局討論,提供多樣化方案接軌,促進銀髮就業,積極幫助中高齡代賑工找到適合工作。
曾獻瑩批評,市府推動「中高齡者暨高齡者友善企業認證」,引導企業進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但卻沒辦法帶頭做到友善中高齡就業。
社會局迴應,現與勞動局就業服務處合作,對工作年限屆期的代賑工,提前於屆期前3個月強制參加就業轉銜,轉介就服處提供工作媒合服務。未來將擴大調查對55歲以上至未滿65歲的中高齡代賑工,積極協助轉介就服處,提供就業輔導或中高齡銀髮族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