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 參展賣鯨骨煉被檢舉 廠商喊誤會

「臺灣國際潛水暨度假觀光展」在臺北圓山花博爭豔館盛大展開,有民衆檢舉參展廠商疑似販賣保育類動物商品「鯨骨項鍊」。(臺北市動保處提供/劉瑋晴臺北傳真)

「臺灣國際潛水暨度假觀光展」參展廠商遭民衆發現疑似販賣保育類動物商品「鯨骨項鍊」,業者也於事發後立即撤展,臺北市動保處表示,若有違反規定,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6月至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30萬至150萬元,如虛僞標示則可處15萬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展覽廠商在參展海報上主打全臺獨家販售鯨尾項鍊,被民衆懷疑是鯨骨,業者還被爆出先前力推東加共遊團,貼文表示每週將送出鯨骨項鍊,如今參展海報從「鯨骨」改爲「鯨尾」。

廠商負責人昨發文表示,沒有仔細覈對廠商輸出的海報文字,原文應該是鯨尾項鍊(牛骨製造),也就是陳列東加王國帶回來的牛骨制鯨尾項鍊,一時大意引起風波深感抱歉,現已主動撤展,並全力配合動保處調查。

主辦單位也澄清,該廠商資料顯示是做水下旅拍,會刊資料也一樣,事先不知廠商會販售疑似保育類動物產品,收到通知時立刻覈查展位並確保相應產品已撤除,對於此次事件感到遺憾,未來將致力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動保處說,鯨魚屬於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第1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對於後續鑑定方式將先借由拍照,透過圖片辨識生物特徵,如果無法辨識,會把物件送至鑑定機構做實體鑑定,必要時破壞部分構造以辨別真僞。

中華鯨豚協會發出聲明,收到民衆檢舉資訊,有廠商在公開場合販售「鯨骨產製品」,因販售保育類野生動物明顯觸法,協會第一時間把相關資訊提供給海洋保育署,目前官方單位已完成蒐證,將由臺北市政府做後續稽查,呼籲民衆切勿因爲好奇心而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