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刑警上酒店互毆 警局各記1大過、調非主管職
北市2刑警酒店互毆,警方各記一大過並調職。(本報資料照片)
本報獨家報導北市刑警在酒店互毆,市警局中午表示,經調查後,確有上酒店、打架等情事,將涉案的張姓分隊長、彭姓小隊長各記1大過,並調離偵查隊改非主管職務,另列爲教育輔導對象,此外當天一起上酒店的其他刑警,也將一併調查、懲處。
發生鬥毆的中正二分局偵查隊張姓分隊長,與中山分局彭姓小隊長,3日先是各自帶同仁,在某餐廳餐敘,酒酣耳熱後一行人興致不減,一同前往林森北路知名的禮服店,並找小姐坐檯陪酒。
但張、彭兩人卻因爲酒意一言不和,開始爆發口角,其餘同仁見狀紛勸阻,但兩人在帶有酒意下,情緒愈來愈激動,最後演變成互毆場面,過程中分隊長手部還打到骨折,隨後一行人便各自離開。
據指出,事後一名也參加餐敘,但並未續攤的副分局長得知後,立刻扮演和事佬要雙方和解,並叮囑不要張揚此事。但該名受傷分隊長不買帳,因此雙方仍未握手言和。
北市警局查辦後,確認張、彭涉足不當場所,且有酒後滋事狀況,將2人各記1大過,並調整爲非主管職務,提列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其餘當天一同前往酒店的刑警,也將會被追究懲處。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強調,員警如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即依法嚴查究責,對於員警風紀將秉持 「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以維護警察整體優良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