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房地產廣告發布指引 不得含有“買房能落戶”等承諾

財聯社2月26日電,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佈《北京市房地產廣告發布指引》,提出10項禁止在房地產廣告中出現的內容,包括不得含有“XX分鐘到達某地標建築”等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的內容;不得含有“買房能落戶”等能夠爲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事項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