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試爆氫彈可能造假 當量不及原子彈
▲南韓民衆緊盯着電視熒幕,關切北韓試爆氫彈的消息。(圖/達志影像/美聯社)★圖片爲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就在發稿時,北韓已宣佈成功進行了首次氫彈試爆,此前北韓已分別在2006年10月9日、2009年5月25日與2013年1月12日宣佈進行了三次核試驗,實驗地點均位於北韓咸鏡北道的試驗場內。而在剛剛過去的2015年12月10日,北韓最高領導人金正恩突然宣佈北韓已擁有氫彈,今天就傳出了北韓於北京時間上午9點30分在咸鏡北道試驗場再次進行核試驗的消息。但從技術角度來講,不僅北韓此前進行了歷次核試驗存疑,此時北韓也是絕無能力進行氫彈核試驗。
衆所周知,現階段所有擁核國家在裝備核武初期均進行了包括空中、地面、海上、水下與地下等多種類型的核試驗。但從具體的實施順序來看,地面或空中核試驗都是檢驗初期核武器的主要方式。原因很簡單,這兩種方式對實驗環境與前期準備的要求都是最小的,對初期核武器的各項核及使用指標更容易觀測與獲得。相比之下,海上與水下核試驗不僅實驗場地選擇較爲繁瑣,更需要派出龐大船隊對核武器進行運輸、警戒與回收,如果沒有諸如核深水炸彈、核反潛導彈等實戰需求,一般不會進行水上或水下核試驗。而相比以上這些核試驗方式,地下核試驗應該是實際意義最低的核試驗方式。原因很簡單,按照一般的地下核試驗方式,核裝置都將至於地表以下500米左右的位置。這種實驗方式一般都是在覈裝置已基本成熟後,驗證核武器是否滿足實際需求。
與其他核試驗方式相比,地下核試驗相對便於測試,有利於近區物理測量,受氣象條件影響小,利於安全保密,可減少對環境的放射性沾染,便於創造模擬高空環境的真空條件,研究某些高空核爆炸效應。但之所以地下核試驗一般不被用於核武器的初期實驗,原因在於地下核試驗後,相關的輻射、威力等技術測定與樣本採集相當困難。且當核裝置發生事故未能引爆或未按要求引爆時,處置難度極大,一旦處置不當將造成嚴重破壞與隱含威脅。因此按照韓國《北韓日報》的說法,北韓一直採用地下方式進行核試驗,這本身就令北韓核試驗的真實性存疑,外界在未獲得核試驗現場可靠物質樣本前,無法真正認定北韓擁有核武器。與此同時,即便北韓真正擁有核武器,但其始終採用地下方式進行試驗也預示其核武器的技術與實用化水平都很低。
▲北韓主播李春姬宣佈,已經成功完成氫彈試爆。(圖/翻攝新浪視頻)
至於北韓是否擁有氫彈以及此次試驗是否是氫彈試驗,從技術角度上講,可能性同樣極低。美國於1945年7月16日試爆了首顆原子彈,當量約2萬噸,1954年3月1日試爆了首顆氫彈,當量1000萬噸,相隔9年。蘇聯1949年8月29日試爆了首顆原子彈,當量約2萬噸,1953年8月12日試爆了首顆氫彈,相隔4年。中國1964年10月16日試爆首顆原子彈,當量約2萬噸,1967年6月17日試爆首顆氫彈,當量330萬噸,相隔不到3年。相比之下,儘管今天距離北韓宣佈進行的首次核試驗已過去10年,但很難想像今天的北韓能具有比當年處於冷戰時期軍備競賽中的美國更強的核武器研發能力。因此,相比中美俄,北韓此時擁有核武器在時間上是不可能的。而從此次北韓宣稱進行核試驗的報導細節中來看,進行氫彈試驗的可能性同樣極低。
按照韓日媒體現有的報導,北韓進行首次核試驗當量約1000噸,造成3.6級地震,第二次核試驗當量2000至6000噸,造成4.5級地震,第三次核試驗當量6000至7000噸,造成4.9至5.1級地震。相比之下,此次探明的地震震級爲4.9級,進行類比不難發現,如果歷次核試驗均在類似地質環境中進行,則此次能核試驗的當量不會大於第三次核試驗,而這從中美俄三國首次氫彈試驗至少比首次原子彈當量增加165倍來看,如果北韓進行的氫彈試驗當量尚不及原子彈試驗的話,那隻能說明要麼試驗失敗,要麼進行試驗的就不是氫彈。
綜上所述,北韓或許有擁核的需求,但卻沒有擁核的能力。即使是當年貧困的中國,核武器的擁有與發展也是得力於衆多世界頂級科學家與龐大參與規模的共同努力,相比之下,這兩個條件北韓都不具備。因此不僅北韓通過此次核試驗實驗氫彈的可能性可以歸零,北韓此前進行的三次核試驗的真實性,也將受到很大質疑。(新聞來源:鳳凰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