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富銀獨董酬金回捐限市府專戶和基金會 北市府將研議
臺北市政府。圖/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政府是富邦金控大股東,可推薦獨董席次,依市府規定獨董的酬金,需回捐給北市府或其他公益、慈善團體,3年任期約500萬元,前市長柯文哲任內疑似要求黨籍獨董需捐到黨內友好的基金會,引發質疑,臺北市議員張斯綱指出,北市府應以明確的文字內容規範,捐款應回捐北市府的專戶或基金會,北市府表示將研議辦理。
北市府推薦任富邦金控及其子公司的獨董共9席,包含富邦金控、富邦人壽、富邦產險、富邦證券和北富銀,每位獨董月支領15萬元報酬及3萬元車馬費免回捐,另支領盈餘分配及其他酬金,應以承諾書同意捐贈,每人3年任期酬金大約500萬元。
民進黨議員許淑華表示,根據臺北市政府投資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推薦獨立董事遴選作業要點,盈餘分配及其他酬金須捐給市府或是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不能捐贈與獨董有利益關係的機構或團體,柯文哲疑似要求黨籍獨董需捐到「衆望基金會」,蔣市府應調查,不應替柯遮掩。
國民黨議員張斯綱指出,富邦獨董在柯文哲任內達18人,捐贈9353萬元,但對捐款有掌握嗎?他認爲,現行規定對於捐贈對象,規定得很籠統,對象是教育公益文化等團體機構,不得捐贈利益相關的機構和利益團體,但若捐給自己比較熟的基金會,或自己參與的團體,看似屬公益範圍,但和北市府搭不上線。
張斯綱認爲,市府對於捐贈對象,應以更明確的文字內容規範,例如董監事酬金,須捐在北市府轄下的社會局、教育局、文化局的專戶,或臺北市政府相關的基金會。獨董是市府指派的法人,並非自己擁有股東身分取得董監事的席次,因爲是市府指派,回捐市府,纔是取之於市府、用之於市府,還可避免日後衍生成政治操作的話題。
北市府表示,財政局都有掌握捐款,也會請法務局和財政局討論研議更明確的回捐規範,因爲很多董監事的酬勞從 明年1月1日開始算,會在今年12月31日前有初步結果。至於有議員要求捐贈明細是否可上網公開,目前依法捐贈對象屬個資範圍,但也會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