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正豪》綠官釋憲 大法官成鸚鵡

萊豬將在明年元旦起開放進口,但部分縣市訂有瘦肉精零檢出的自治條例,行政院衛福部長陳時中(左起)、政院秘書長李孟諺、政務委員羅秉成農委會主委黃金城31日召開記者會宣佈,相關地方自治條例凡訂有乙型受體素不能檢出的規定,原訂者函告無效、新訂者不予覈定。(圖爲中時資料照)

雖然理論司法應該獨立,但就目前政治現實來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基本上是「依政治指示」做違憲解釋的。所以就算只是政務委員而已,但當他作爲政治傳聲筒而發出「地方政府自治條例禁止檢出萊克多巴胺是違憲」的聲音後,我們基本就可以預期這屆大法官會乖乖聽話,順從地做出相同解釋,來替民進黨解套

其實也不只政務委員頤指氣使,整個民進黨政府都對地方政府試圖引用地方自治條例對抗中央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的行爲予以威嚇打壓,所持理由簡單說就是「行政一致」,除擺出中央高高在上的架子,別無他由。至於大法官釋字738號解釋文所肯認的地方自治裁量權限與不必全國一致的規定,超乎憲法之上的羅秉成政務委員已經「自我釋憲」表示不適用了,我們只要等大法官鸚鵡複誦即可。這樣看起來,民進黨政府肯定認爲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人體無害,所以開放進口,而地方政府的反制和社會大衆的反彈都是「欺負民進黨的政治操作」囉!

如果蔡英文與民進黨真心這樣認爲,是如此的理直氣壯,所以可以凌駕憲法保障的地方自治權力,那駑鈍如我者,就有一點小小的疑惑,如梗在喉,需要獲得解答。既然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無害,又被說成是能夠提高臺灣國際地位良方,雖然我們不懂吃瘦肉精豬肉和臺灣國際地位的關係,但我們就假裝相信蔡英文和民進黨的鬼話好了,那爲什麼一宣佈開放後,各部會急吼吼地紛紛表示學生軍人幼兒不能也不會吃到含瘦肉精的豬肉?

日前蘇貞昌還公開「送孩子一份『最好』的禮物」,便是教育部完成22縣市國中小營養午餐採購換約,確保國中小學學生不會吃到進口肉品。然後教育部還發函大專院校,規定校內餐廳要明確標示,甚至還希望學校連校外餐廳一併要求。按照羅大政委的全國一致理論,爲什麼國中小學學生要例外?只能吃國產肉品,這不是剝奪國中小學學生享用「健康無害」的進口肉品的機會嗎?還是說,其實蘇貞昌自己也認爲不應該給孩子吃瘦肉精,所以才基於保護國家未來主人翁的想法,用換約方式來避免學生被餵食瘦肉精?那羅大政委的言語威脅,不就正是在打他老闆蘇貞昌的臉嘛!

這一切的矛盾和衝突,不知所爲何來?但依照民進黨的習性,千錯萬錯,絕對咬死不承認,就算再糟糕,都要硬拗到底。先前管中閔校長的事情,不也是一樣嗎?更何況這次是大多數地方政府一同反對,這更勾起民進黨記憶深處的一件事,便是當年的「地方包圍中央」讓民進黨茁壯,如今雖然角色互換,但當年嚐到甜頭的民進黨又怎麼不知道這個策略的威力呢?這纔是爲什麼民進黨政府不惜自打嘴巴,明知道自己都要精神錯亂,還是堅持要打壓威嚇地方政府?

忘掉大法官的政治中立幻想,接受他們已經順從政治權威這個令人感到羞恥的現實,這結果已經註定。但始終讓人不解的是,爲什麼蔡英文政府要這麼堅持讓自己踏入困境泥淖?這個套是民進黨自己找繩索來綁成圈,然後還自己伸長脖子鑽進去,同時用腳踩着一端,堅持不懈地收緊?如此堅定地與臺灣社會與民衆爲敵,到底所爲何來?

答案很簡單,民進黨不能也不會認錯,也不能夠讓地方有機會包圍中央,以地方自治權力來實質改變中央錯誤政策,威脅民進黨權力。爲此,憲法算個屁!

(作者爲淡江大學教授兼全球發展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