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產風險分類辦法迎修訂

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就《保險資產風險分類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辦法》)公開徵求意見。《辦法》明確,監管定期監測固定收益類資產不良率、風險資產佔比、損失資產佔比等指標,有針對性地開展風險提示、進行早期干預,並逐步將風險分類結果納入機構分類監管以及非現場監測等,提升監管制度協同性。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着保險資金投資範圍不斷拓寬,投資結構更加複雜,現行規則在實踐中暴露出監管約束力不足、資產分類範圍和分類標準有待完善、第三方監督機制欠缺等問題,無法滿足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和監管需要,亟須修訂完善。(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