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縣定古蹟花蓮港山林事業所 開放民間標租活化空間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經林保育花蓮分署1400萬元整建修復,即日起至11月20日開放標租。圖/林保署花蓮分署提供

花蓮市美崙溪畔縣定古蹟「花蓮港山林事業所」,見證日據時代花蓮林業開發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爲活化閒置空間,花費1400萬元整建修復老舊建物,並即日起至11月20日開放標租,希望民間發揮創意營運思維,爲古蹟加值。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前身爲花蓮港木材株式會社,於1919成立,當時採伐林田山與大安山一帶的檜木爲主,同年設置「營林局殖產課東部作業所」,後來併入「殖產局營林所東部出張所」,負責造林工作,1929年遷移至現址,1942年改稱花蓮港山林事業所。

1970年裁撤後辦公廳成閒置空間,直到2001年志工與社區居民整理,並獲得林保署同意,開放作爲藝文空間使用,現由林保署管理。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主體建築屬於和洋混合風格建築,格局左右對稱、外觀簡潔,洗石子披覆鋼筋混凝土牆體,屋頂爲木構架外覆文化瓦。大門飾有古典式樣拱弧與裝飾立柱,具公共建築象徵意義,院落中栽植大葉欖仁與大王椰子等南洋植物,呈現日據時期庭園特色。

林保署花蓮分署爲讓山林事業所再現歷史風華,2020年起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古蹟修復與再利用辦法」規畫修復工作,除依原貌修復外,也興建公共設施。

花蓮分署表示,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標租案標租範圍面積爲368.02平方公尺,租期5年,開放民間業者承租,未來允許營運項目以國產材爲主要生產原料的工藝、設計或生活創意等相關產業爲主要對象,以布、天然染及其他天然材料爲主要生產原料的工藝、設計或生活創意等相關產業爲次要對象。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擁有百年曆史,即日起至11月20日開放標租。圖/林保署花蓮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