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銅陵市發佈住房公積金新政,直系親屬公積金餘額可共濟購房

新京報訊 據《安徽日報》消息,6月12日,安徽省銅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確,安徽省銅陵市公積金繳存職工在銅陵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後,資金不足部分,經被提取人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餘額。

所購房屋是指在銅陵市行政區域內且在該政策發佈之日起購買的商品住房(新建商品房以合同備案時間爲準,二手房以不動產權證登記時間爲準)。

申請人辦理此類公積金提取業務時,除應攜帶銅陵市現行規定的購房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外,還應提供父母子女關係證明材料(戶口簿體現父母子女關係的,可提供戶口簿;父母或子女遷出戶口簿的,可提供遷出前的戶口簿記錄)。

編輯 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