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陸應平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安徽省安慶市政府原副市長陸應平(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宿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陸應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宿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陸應平利用擔任桐城市委副書記、市長、桐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安慶市大觀區委書記、宿松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擔保貸款、承接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權、獲得獎補資金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