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C股權投資試點範圍擴至18個城市,明確要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股權投資擴大試點範圍擴容。

9月2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佈《關於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的通知》和《關於做好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合稱《通知》),將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由上海擴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長沙、廣州、成都、西安、寧波、廈門、青島、深圳、蘇州等18個城市。

《通知》還要求,納入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的地區應滿足經濟實力較強、科技企業數量較多、研發投入量較大、股權投資活躍等條件。金融監管總局結合試點工作開展情況,有序推動將試點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地區。充分發揮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在創業投資、股權投資、企業重組等方面的專業優勢,加大對試點區域範圍內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促進科技型企業成長,爲培育新質生產力、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提供有力支撐。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指的是商業銀行爲從事債轉股及其配套業務而設立的機構,可以通過收購銀行對企業的債權,將債權轉爲股權的形式實施債轉股,能夠幫助企業降低槓桿率,具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特許經營牌照。截至目前,工農中建交五大國有銀行均成立了AIC。

2020年上半年,原銀保監會批准五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可以通過附屬機構在上海開展不以債轉股爲目的的股權投資,重點參與長三角一體化和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建設。

此次《通知》則要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按照《關於做好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金辦發〔2024〕100號)相關要求,認真總結在上海試點開展股權投資的經驗,建立健全股權投資業務制度流程,強化內部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加強風險管控,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依法合規在上述城市開展股權投資試點工作,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持續提升科技金融服務水平。

《通知》提到,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通過附屬機構發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形式開展股權投資,相關業務應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制度的規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應在中國基金業協會履行登記備案程序並接受其監督管理。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附屬機構擔任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或執行事務合夥人,要加強對基金的主動管理。

在相關限額方面,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表內資金進行股權投資的金額由此前的不得超過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提升至10%、投資單隻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金額由不得超過該基金髮行規模的20%提升至30%。

《通知》還明確要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對每隻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資金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覈算,不得開展或參與任何形式的資金池業務,並按照相關規定向投資者披露資金運用情況。

不久之前,8月29日,金融監管總局會同北京市、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推進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擴大試點座談會。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殷勇,金融監管總局黨委書記、局長李雲澤出席會議並講話。會議指出,要深入調研市場需求,做好優質項目儲備,按照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要求,爲不同成長階段科技型企業量身定製金融服務方案,爭取更多項目儘快落地,推動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在首都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