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有錯?護照相片帶瞳孔放大片 外交部:通關恐遭拒
戴上有色隱形眼鏡或瞳孔放大片,眼睛看起來更大、更有神,不少愛美時尚男女將它視爲生活必需品,但外交部提醒民衆,申辦晶片護照使用的照片,最好避免配戴有色隱形眼鏡或彩色瞳孔放大片,以免相片和本人差異過大,申辦外國簽證和海外通關時,遭到退件或拒絕。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表示,近來美國、歐盟等國家,都對國人護照使用配戴彩色瞳孔放大片照片表示關切,也有許多民衆在申辦外國簽證或居留證時,因爲照片中當事人配戴彩色瞳孔放大片,與實際面貌差異頗大,遭到拒絕。
領務局副局長尹新垣表示,使用有色隱形眼鏡或瞳孔放大片照片,雖然沒有違反「國際民航組織」(ICAO)規定,但在申請簽證或通關時,可能遭遇不便,因此特別提醒國人。外交部上月也發函給觀光局、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加強宣導。
依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規定,護照相片須爲最近六個月內拍攝,彩色半身、正面、脫帽、露耳、五官清晰、人像頭頂至下齶長度介於3.2至3.6公分白色背景的護照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