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到!亂刀殺害俏老闆娘 員工判無期徒刑定讞

臺中美茗茶行命案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中市茗茶行2017年底發生一起情殺案件,茶行員工範金彪,長期追求老闆娘劉姓單親媽媽,但不被接受。竟埋伏在茶行樓梯間,趁老闆娘下樓時,持刀狂刺她胸腹部17刀,最後更當頸橫砍一刀,殺死老闆娘。一二審均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位在臺中市北屯區崇德六路的美茗茶行,劉姓老闆娘爲單親媽媽,獨力撫養1子1女,而犯下本案的範金彪(58歲)是茶行的業務員,對小他8歲的老闆娘存有好感,追求許久,但劉女不爲所動。爲此範男還因此持刀恐嚇劉女,劉女因而打算將茶行過戶兒子

劉女的兒子擔心母親,天天到茶行陪同母親,並保護母親的安全,但案發當天中午左右,劉女兒子突然接到茶行另名員工的電話,指稱原本8、9點就開門營業的茶行,到了中午還沒開門,劉女兒子大驚,到茶行一看,才發現母親已經慘死。警方獲報後,鎖定行蹤不明的範金彪涉有重嫌,範男自知難逃法網,下午還沒3點,就自行到警局投案檢方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均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其中二審臺中高分院指出,範男持水果刀刺殺被害人頸、胸、腹部多處致死,手段固屬殘忍。但他無前科,平日並非暴力相向之人,且範男與被害人共事多年,僅因主觀上之情感失落、經濟剝奪感,又缺乏適切情緒抒發及壓力因應管道犯案;然其犯罪後並非毫無悔意,惡性未達應與世永久隔離程度。又臺中高分院認爲,經將範男鑑定評估結果,認爲他有更生及復歸社會可能性,若施以長期監禁,輔以監所內之輔導教化,當可促其深入反省。最後臺中高分院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