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猴」爲承包海軍伙食生意 私下喬標單!認罪獲緩刑
綽號「阿猴」的張姓男子爲了承包海軍各單位的伙食人力勞務委外工作,竟然於2021年8月與綽號「阿嘉」的張姓男子私下喬海軍勞務委外的標單價格。橋頭地院審理(見圖)後依政府採購法之合意圍標罪,對阿猴處徒刑6月。(本報資料照片)
綽號「阿猴」的張姓男子爲了承包海軍各單位的伙食人力勞務委外工作,竟然於2021年8月與綽號「阿嘉」的張姓男子私下喬海軍勞務委外的標單。橋頭地院審理後,依政府採購法之第87條第4項之合意圍標罪,將「阿猴」處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與緩刑3年,但得支付公款5萬元。「阿嘉」因證據不足獲無罪。
綽號「阿猴」的張姓男子是一家食品公司的負責人,他爲了順利取得海軍伙食人力勞務委外等8項採購案,包含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海軍技術學校及海軍陸戰隊學校、海軍戰鬥系統工廠及海軍造船發展中心等。阿猴竟然私下與阿嘉喬「戰系及海發」的投標金額,想以低價取得承包。
兩人經過商討,決定分開投標。此件標案於2021年9月24日截標,結果阿猴的公司均未得標,阿嘉的公司則以308萬9000元得標第7組。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經對兩人監聽後,於2022年6月23日持橋頭地院的搜索票到阿猴的住處搜索,起出手機等贓物。
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移送橋頭地檢署,檢方起訴。阿猴雖然認罪,但他也主張是避免得罪前老闆兼前輩阿嘉,且考慮自身能力,要與阿嘉競爭有困難,一時失慮才犯案。但法官認爲,阿猴的犯罪動機與情狀在客觀上無法獲得同情之處,無法依刑法第59條減刑。
法官審理後,依政府採購法之合意圍標罪,處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與緩刑3年,但得支付公款5萬元。阿嘉方面,因爲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難以認定他與其公司有「使廠商不爲價格之競爭」或「意圖影響決標價格」等情形,因此判處阿嘉與其公司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