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起,成都公積金可直付首付

8月12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發佈《關於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直付購房款有關事項的通知》,2024年9月15日起,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積金直付購房款。

直接支付,減輕壓力

《通知》指出,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可直接使用公積金賬戶餘額支付購房款,無需先籌集資金再提取,大幅減輕了購房初期的經濟壓力。

流程簡化,便捷辦理

根據實施細則,申請流程包括:預審申請、簽訂合同、劃轉申請,線上線下均可辦理,全程高效便捷,爲繳存人提供了極大便利。

監管嚴格,保障權益

實施細則中明確了資金監管和違規處理機制,確保購房款的安全使用,同時嚴厲打擊違規套取公積金行爲,保障繳存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條件:申請人需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隨後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或成都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提交申請,將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可用餘額直接劃轉至購房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提取頻次與額度:申請人可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超過賬戶可用餘額,且全款購房時不超過總購房款,按揭貸款購房時不超過首付款。

辦理流程:流程包括預審申請、簽訂合同、劃轉申請三個環節,全程線上線下均可辦理。

申請渠道與材料:申請人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或前往成都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提交申請,需準備身份證明、婚姻關係證明、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書》等必要材料。

此次住房公積金直付購房款政策的出臺,標誌着我市在支持住房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敬請廣大市民關注政策動態,及時諮詢辦理相關事宜。成都公積金中心將持續優化服務,加強監管,確保政策紅利惠及廣大繳存人,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紅星新聞記者 閆宇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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