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公斤壯女殺瘦男友二審判刑12年 辯遭灌毒忘了怎殺人

馮姓女子殺害瘦弱男友,遭判刑12年。此爲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90多公斤女子馮惠暖(49歲),2015年4月間,與瘦弱的劉姓男友爭吵後,持陶瓷水果刀猛刺男友26刀,殺害男友。馮女殺人後伴屍16小時,清洗現場後向警方自首。一審法院將馮女判刑12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2日駁回上訴,仍將她判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據瞭解,死者劉姓男子(61歲)身高約165公分,但身材瘦弱不到50公斤,2013年起,他就與身材大自己一倍的馮女交往,劉男當時住進汐止康復之家。但劉男於2015年4月間,離開康復之家住進馮女家中,5天后就遭馮女殺害。馮女當時向警方供稱,劉男在外積欠大筆賭債,多次向她索討金錢案發當天晚間劉男討錢未果,出手推她,她暴怒之下拿出刀刃,殺害男友。檢方依照殺人罪對她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將她判刑12年。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馮女稱病,改坐輪椅出庭,也曾在開庭時遲到,讓合議庭法官庭內等候大駕光臨。而開庭時,馮女辯稱無罪,說因爲被死者灌毒,案發當時意識不清,不知發生何事,怎麼殺人也都忘了。至於家屬當庭要求馮女別再打電話騷擾,還詢問死者葬在何處,「人都死3年了纔想祭拜,太荒謬可笑。」

全案於12日二審宣判高院駁回上訴,仍將她判刑12年、褫奪公權5年。高院審酌她痛下殺手刺殺死者26刀,造成永無回覆之傷害,犯後至今均未與家屬和解取得諒解,難認犯後態度良好,因此維持原判。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