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新興毒品增列「管制藥品」 做研究未申報最重罰30萬

▲8新興毒品增列「管制藥物」,機構申報重罰30萬。(圖/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爲降低毒品對國人危害行政院上半年二度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品項,依照「毒品危害管制條例」分級,增列新興影響精神物質MAPB、Alpha-PVP爲第二級管制藥品,Butylone、FA、5-MeO-MIPT、MEAPP、Dibutylone、5-Fluoro-AMB爲第三級管制藥品,加強流向管理。機構業者若要使用,須向衛福部申請許可,未經覈准濫用者,將可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9條,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食藥署管制藥品組科長劉佳萍表示,前述新興影響精神物質目前國內均未覈准於醫療上使用,鑑於科學上使用之需要,比照毒品列管等級增列爲管制藥品。

Butylone、Alpha-PVP、MEAPP及Dibutylone爲卡西酮類化學合成物質,FA爲安非他命類化學合成物質,MAPB則爲Benzofuran類化學合成物質,均屬中樞神經興奮劑,皆具成癮性毒性反應包括心跳過速、高血壓、高熱、瞳孔散大、橫紋肌溶解症及精神狀態改變,如幻覺、妄想等。

▲毒品交易示意圖。(圖/記者李毓康攝)

5-MeO-MIPT則爲色胺類(Tryptamine)中樞神經迷幻劑,具成癮性,使用後可能產生急性精神錯亂、暴怒、抑鬱、幻覺、妄想、高血壓及心跳過速等症狀過量使用具致命危險;5-Fluoro-AMB使用後則產生類似於大麻效果且具成癮性,副作用包含焦慮、激動、恐慌、煩躁不安,並會造成心動過緩(bradycardia)及低體溫(hypothermia)現象

劉佳萍說,留存MAPB、Alpha-PVP、Butylone、FA、5-MeO-MIPT、MEAPP、Dibutylone及5-Fluoro-AMB之機構業者,須依規定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並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結存情形,並定期申報。

機構業者如欲使用前述品項進行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者,須事前向衛生福利部提出使用管制藥品申請,經覈准後始得使用;辦理該等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及使用等相關事宜,請確實遵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以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