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偕熟女鄰居5星大飯店開房 捉姦不開門辯腰痛復發

7旬翁偕熟女鄰居投宿5星大飯店,遭捉姦拒絕開門,辯稱腰痛舊疾復發才住飯店。(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名郭姓7旬老翁跟張姓女鄰居結伴出遊,還投宿五星級度假大飯店,同住一間房,被郭妻報警捉姦,並怒告兩人求償100萬元;郭翁辯稱是陪張女南下探親,因腰痛等舊疾復發才留宿飯店,張女也堅稱兩人沒有不正常男女關係。但高等法院認定若無特殊情誼,不會與配偶以外之人同住飯店房間,就算有需要,也可自己住一房,兩人行爲確實侵害郭妻配偶權益,判2人應連帶賠償20萬元確定。

根據判決書,郭妻指控,和丈夫結婚40年,但她發現已退休的丈夫與擔任公務員的張姓女鄰居過從甚密,偷偷結伴出遊,還有手牽手等親密舉止,2019年10月還投宿一家知名五星級大飯店,同住一房,顯然有不正常男女關係。

當時郭妻報警捉姦,但郭翁堅持不開門,郭妻質疑,若2人無姦情,爲何不開門?認爲自己配偶權益遭侵害,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張女則辯稱,不知老翁有配偶,只知他是獨居老人,將他視爲長輩朋友,兩人並無男女不正常關係。2019年10月原本打算和女兒入住該飯店,但女兒無法前往,才詢問郭翁是否可以陪同散心,加上郭翁當天突然腰痛舊疾復發,2人才一同留宿該飯店房間;至於被拍到多張和郭翁親暱、牽手照片,是基於晚輩對長輩的照顧,並無曖昧關係。郭翁也指稱,張女是以朋友、晚輩的立場照顧他,而當時他因腰部腳背板舊疾復發,才投宿飯店,吃完藥已睡覺。

不過,高院審理認爲,兩人手挽手同行時,郭翁神色自若,看不出任何行動不便、需人攙扶的必要;況且,已婚男女若無逾越友情之特殊情誼,爲免遭人懷疑有逾矩之舉,應該不會與非配偶之人同住飯店房間,就算有投宿必要,也可自住一房,認定2人有不正常男女關係,已侵害郭妻配偶權益,判2人應連帶賠償郭妻2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