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千萬元交保撤銷 88會館郭哲敏、張旭昇重新羈押禁見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AE博弈網站及地下匯兌洗錢217億元遭檢方起訴,新北地院上月23日裁定郭以5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同時配戴電子腳環監控。經檢方以4大理由抗告,臺灣高等法院今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新北地方法院更裁,新北地院下午重開羈押庭後,裁定將郭與地下匯兌共犯張旭升重新羈押禁見。
新北地院原本裁定郭哲敏以5千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及出海、限制住居、接受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並禁止對證人及張旭升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的行爲;共犯張旭升以30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及出海、限制住居,同樣禁止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證人。
新北地檢抗告理由首先是認爲郭哲敏是通緝到案,原本就有逃亡事實,他海外資產雄厚,有投資柬埔寨土地、泰國曼谷房產不動產,且持有柬埔寨護照,國際往來頻繁,甚至曾辦理新加坡投資移民,有絕對的財力及能力潛逃國外並在國外生活。
其次,郭哲敏爲本案賭博、地下匯兌、洗錢犯罪集團首腦,先前已有滅證事實,依審理計劃,證人詰問至少至今年6月7日,而禁止接觸騷擾的高達40餘人,郭有對證人騷擾、施加暴力,影響證人證述的強烈動機和高度串證之虞。第三是檢方認爲法院交保相關措施,無法防止郭哲敏逃亡及勾串證人,亦無法防止破壞監控設備,或以偷渡等方式棄保潛逃,仍有羈押禁見必要。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AE博弈網站及地下匯兌洗錢217億元,新北地院下午重開羈押庭,裁定將郭與地下匯兌共犯張旭升重新羈押禁見。記者蔣永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