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起可查所得及扣除額

2023年綜所稅結算申報期間爲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民衆自4月26日起,就可至各地區國稅局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納稅人可至總局及各分局、稽徵所臨櫃申請查詢,也可委託他人代爲查詢,但應備妥相關證件與委託書等資料。

如爲親自查詢,應出示國民身分證正本,無國民身分證者可出示移民署核發的居留證正本;如所得年度(2023年)無身分證,但領有居留或停留證明文件,且已配發統一證號,並於申報年度(2024年)取得身分證者,應出示所得人身分證及戶籍謄本(有註記原居留證字號),或居留證影本供覈驗。

若委託他人代爲查詢,代理人應出示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供覈驗。如代理人所出示的申請人身分證或居留證爲影本,須切結與正本相符,櫃檯則應將影本留存備查。

如欲查詢過世親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須由繼承人出示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及繼承人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覈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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