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家股東會議事手冊 明年提早30天揭露
金管會是分批推動,首波是規定上市上櫃公司在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或召開股東會其股東名簿記載的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者,目前共有314家公司,應在股東常會30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相關會議補充資料的電子檔,上傳到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時,金管會亦將擴大電子投票的適用範圍,2023年起278家興櫃公司股東會投票亦須包括電子方式,目前278家興櫃中已有55家、即約兩成公司已有電子投票。
證期局主秘高晶萍指出,金管會依公司法授權,研議擴大公司應採電子投票的適用範圍,將現行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應增電子投票表決的範圍,擴大到興櫃公司,且自2023年起實施。統計到今年9月底,上市櫃公司有1,744家、興櫃公司有278家,實施後對投資人行使表決權將更爲便利。
提早公佈股東會議案,高晶萍表示,這是爲推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強化上市上櫃公司股東會運作,所以研擬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並預告30天,最快2022年股東會適用。
爲了利於投資人儘早知悉上市上櫃公司股東常會的議案內容,能有充裕時間瞭解股東會各項議案,鼓勵股東參與股東會行使其權利,所以提早上市上櫃公司揭露股東常會議事手冊資訊申報時間。
高晶萍並表示,依2021年股東會的情況來看,這314家上市櫃公司有92%以上,都已能在股東會召開前30天上傳相關資料,執行上並沒有太大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