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涉包庇私娼寮 恆春警分局一組組長遭收押
2年前包庇私娼寮貪瀆案再爆後續,屏東縣恆春警分局現任一組組長遭收押。(謝佳潾攝)
屏東地檢署2年前偵辦內埔警分局員警涉嫌包庇私娼寮貪瀆案,查出已退休的前一組組長林昆玉等3人涉嫌重大,而案經擴大偵辦後,近日檢方追出現任恆春警分局一組曾姓組長也涉案其中,並認曾涉嫌重大,21日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據瞭解,曾姓組長疑似在任職內埔警分局龍泉派出所所長時,與時任一組組長的林昆玉包庇多傢俬娼寮等八大行業,檢方雖在2年前偵辦林昆玉時未查到曾也涉案其中,但近日案情有所突破,檢方21日將曾帶回釐清案情,而訊後認曾涉嫌重大,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收押。
回溯林昆玉案件,2022年時檢方查出林昆玉與利姓、程姓警員在2015年負責稽查八大行業時,涉嫌包庇內埔鄉多傢俬娼寮,3人遭檢方被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偵辦,檢方訊後認3人涉嫌重大,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獲准。當時林與利已退休,程則在職,在貪瀆案爆發後,程遭停職。
屏東縣警局表示,曾遭收押後,也處以停職處分,警方秉持「毋枉毋縱、依法究辦」的原則,配合地檢署從速調查,如違法屬實,將從嚴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