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警分局官警包庇色情案 1警1業者遭押禁見

檢調偵辦中山分局集體貪污案,昨發動第8波搜索,對警員張寧業者呂振世聲押禁見,臺北地院(圖)5日裁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中山警分局官警包庇色情案,4日發動第8波搜索行動,指揮調查局北機站、中山警分局兵分2路約談嘉儷寶酒店集團旗下酒店店長呂振世、警員張寧等2人到案。檢察官復訊後對2人聲請羈押禁見,臺北地院認定涉犯貪污重罪,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5日裁準羈押禁見。

檢調懷疑,呂振世涉嫌自2011年5月起到2018年4月,按月向包括張寧在內的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第9警勤區歷任管區行賄13萬元,每逢三節加碼爲16萬元,警方則包庇不取締業者違法經營有女陪侍的酒吧,或媒介性交易不法情事

檢調偵辦中山警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官警集體包庇色情案,源於2017年間查獲「立邦酒店」勾結人蛇集團,媒介東南亞中國女子來臺賣淫,深入追查後,陸續追出員警集體貪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