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警遭「無照少年」猛撞!腦死確定…家屬哭籤「器捐同意書」可救10家庭
新北市樹林分局21歲員警楊庭豪2日凌晨0時支援三多地區打架糾紛,途中遭17歲張姓無照騎士從側邊高速撞擊,昏迷指數3,到院前沒有呼吸心跳。送醫急救1天,家屬也簽下器捐同意書,希望兒子可以幫助更多人,達成他生前的遺願。
亞東醫院表示,楊庭豪到院急救後恢復生命跡象,並於3日上午6時進入住進加護病房,昏迷指數只有3。但是經過24小時急救,楊庭豪3日晚間二次判定腦死,家屬忍痛同意捐贈器官,完成楊員的助人心願,遺愛人間。
據悉,楊庭豪的雙親得知消息,在醫院痛哭失聲,大喊着「他才21歲、21歲耶!還這麼年輕」。楊父也拿着廟裡求來的護身符不斷祈求,希望能有奇蹟出現。
楊庭豪是警專36期畢業,爲家中獨子,生性獨立、孝順且充滿正義感,成爲一名警察,幫助別人是他的志願。爲此,他堅持理想考取警專,不畏艱難與危險的從基層做起、幫助民衆,剛分發到新北市樹林警分局樹林派出所服務10個月,十分受到警局長官與同事的愛戴。
楊員從2日凌晨起就送入亞東醫院急診收治,在急診同仁的努力下將楊員從死神跟前搶回來,並送至加護病房觀察。但因無腦幹功能反應,今在家屬的萬般不捨之下,決定替楊員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
家屬表示,雖然庭豪受傷了,但身體還是很強壯,如果捐贈器官可以幫助更多人的話,相信這是也從事警職的庭豪最重要的心願。
亞東醫院指出,楊庭豪警員3日晚上完成第二次腦死判定,並於明下午進入手術室,完成器官摘除的最後任務,將捐贈內臟器官及角膜等,預估有10個家庭因楊員的奉獻而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