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高考學考選考卷面分值、等級賦分新變化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有關要求,2月26日,浙江省教育廳印發
《關於進一步做好學考選考工作的通知》。學考選考有哪些變化?一起看↓↓↓
一
2020級高一學生起,學考按年級定時定科統一安排,同一年級統一科目統一時間開考。學考實施辦法見下文。
二
2021年1月選考科目考試起,考試成績當年有效。符合高考報考條件的考生,在有效期內自主確定所選科目的一次成績記入高考總成績。
三
2022年1月選考科目考試起,選考科目等級賦分的分差爲1分。
在原21等級基礎上劃分爲20個賦分區間,將原第1(1%,100分)、第2(2%,97分)兩個等級合併爲一個賦分區間,其餘不變。
各選考科目的保障基數確定爲6.5萬人。
當某選考科目某次考試賦分人數少於保障數量時,以6.5萬人爲基數從高到低進行等級賦分。
根據教育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要求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工作的意見,特制定本辦法。
一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生爲本、立德樹人,以有利於發展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公平,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爲目標,堅持全面考覈,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堅持高中全面深化課改方向,促進高中教育特色化多樣化發展;堅持統籌兼顧,促進高中教學和高校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定等級。
二
考試實施
(一)考試科目與內容。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實行全省統一考試。外語(含聽力)使用高考全國卷,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其餘科目由浙江省自主命題,考試內容爲必修內容。
(二)考試時間與安排。按年級定時定科統一安排,同一年級統一科目統一時間開考。根據必修課程教學安排和“學完即考”的原則,各科目考試時間爲:
高一下學期考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
高二上學期考物理、思想政治;
高二下學期考語文、數學、技術;
高三上學期考外語,此次外語成績既用於評定學業水平等級又可用於高考。
卷面分值外語150分,其餘科目各100分;考試時間外語120分鐘,語文、數學各80分鐘,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各60分鐘。考試採用筆試形式,統一安排在標準化高考考點進行。
(三)報考要求。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參加相關科目的考試,每科考一次。如果某科目成績等級不合格,可申請再次考試。相應科目學考合格方能報考同科目的選考。
(四)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和勞動等科目的考覈評價由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三
成績評定
(一)評卷工作全省統一組織實施。
(二)學考成績採用等級制,設A、B、C、D、E共5個等級,E爲不合格。以卷面得分爲依據,A、B、C等按實考人數15%、30%、30%最接近的累計比例劃定,E等比例不超過5%。經批准設立的內高班、內職班學生成績等級單獨劃定。考生成績等級除告知考生外,還將提供給考生所在學校。
實行個人成績診斷報告,診斷、反饋考生知識、能力掌握狀態。
(三)由外省轉入、赴境外學習交流後回校、應徵入伍、被大學提前錄取的普通高中學生,未參加考試科目需認定成績等級的,按浙江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
四
其他事項
(一)社會人員也可根據各科目考試安排報名參加考試。
(二)學考違規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執行。
(三)外語科目執行高考收費標準,其餘科目執行高中學考收費標準。
(四)本辦法從2020年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
來源:浙江省教育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