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撞限高槓身亡 生命經不起在危險邊緣試探
近日,一段“13歲少年將身體伸出轎車天窗撞限高槓身亡”的視頻引發網友關注。視頻顯示,在一條單向兩車道的公路上,一輛銀灰色轎車行駛在內側車道,車內一名乘客通過車頂天窗,將上半身伸出車外。接下來的一幕讓人頭皮發麻,這位乘客徑直撞到了限高柱,瞬間倒了下去。隨後,新餘市公安局發佈通報稱,上述事件發生於10月28日下午,當事人撞到限高橫槓後當場死亡,目前事故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回顧這段視頻,心情格外沉重,因爲死者年僅13歲,更因爲慘劇完全可以避免。
首先,駕駛員爲什麼會允許男孩伸出車頂而未加阻止?從視頻內容來看,該車保持如此危險的行駛狀態已有一段時間。究竟是駕駛員根本沒有察覺,還是有意縱容,有待於官方消息的進一步披露。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當事駕駛員和不幸殞命的男孩都不具有最起碼的交通安全意識。在駕乘車輛時,切勿將身體伸出車外,這本應是個常識。可不少人對此不以爲然,總是抱有某種僥倖心理。
其次,據民警介紹,孩子監護人當時坐在後面的車上,事發車駕駛員和小孩無親戚關係。這一細節讓人痛心,也是造成慘劇的一大原因。未成年人的認知能力有限,對乘車過程中的危險預估與應對能力不足,家長有必要看好孩子。一時的疏忽都有可能釀成大錯,何況視頻中孩子的家長全程不在他的身邊呢?
再者,有網友質疑,後車及視頻拍攝者是否應當盡到提醒義務?視頻的開頭,後車乘客就注意到了有人探出天窗,視頻錄製者也吐槽:這肯定是違規嘛。慘劇發生前後,視頻拍攝者也在大呼:“血腥的一幕。”“真的撞上去了。”可見,後車及視頻拍攝者幾乎目睹了慘劇的全過程。一些網友稱,這些人完全可以通過按喇叭等方式提醒前車。熱心者甚至表示,每次看見有小孩頭伸出天窗或車窗,自己都會大聲提醒對方駕駛員,甚至罵過去。這固然是一種值得肯定的態度,但說實話,後車人員未提醒是可以理解的,不能苛求。
多個魔鬼細節堆積,終於造成了無可挽回的後果。事故的原因,警方自會調查,而事故的苦果,不得不由當事家庭自行吞嚥。對於公衆來說,更應該從中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爲戒,反省自身。要看到,平時麻痹大意,總抱着僥倖心理在危險的邊緣試探,說不定什麼時候厄運就會降臨。
一個交通安全的公益宣傳片裡,受訪者被問一年中可以接受的交通事故受害者數量是多少,有人答大概50個吧。接着,50個人從街道兩旁走出,來到他面前。當看到這些充滿生氣的親切臉孔時,他怔住了。
是啊,生命無法用數字來衡量。萬分之一的事故發生率落在任何一個人頭上,就是百分之一百的悲劇。
安全教育
是父母和孩子共同的功課
這句話,常常只是一句“空話”。
一份關於“兒童意外傷害”的調查報告顯示,意外傷害是造成0-14歲兒童死亡的第一位原因。
導致兒童意外死亡的,則包括安全教育缺失、家長安全意識不到位。
正確細緻的安全教育是家長和孩子都必須惡補的一課。
1、出行安全意識
“馬路”向來事故高發,但總有人懷抱僥倖心理。
最爲可恥的,是帶着孩子,還不遵守交規。
對紅燈視而不見,結果母女兩人被車輛撞到,住進了醫院。
廣州一位奶奶爲了省事,牽着孫子從沒有斑馬線的地方橫穿馬路,導致孫子被過路車輛撞飛。
更令人心痛的,還有在馬路上還不肯放下手機的家長。
一位廣西的媽媽在孩子過馬路時盯着手機,孩子從馬路對面跑向她,被車輛撞倒在地。
類似的事故,早就發生過無數起。只是明知危險,仍然有家長不把這些當回事。
父母將孩子視若珍寶,孩子卻常常因爲父母的“疏忽”受傷。
這背後,是父母安全意識的缺失,以及對生命的漠視。
有些事,真的不能拿命去賭。
2、玩水安全意識
溺水時,溺水者往往呈站立姿態,沒有支撐,頭在水面上下起伏,眼睛睜着,嘴巴半閉。
在生理上,多數溺水者是無法呼救的,因爲他們不能呼吸。
如果沒有人施救,他們一般只能掙扎20秒到60秒左右。
因此,千萬不要以爲孩子只有掙扎呼救時纔是遇到了危險。
許多時候,危險都是無聲的。
某溫泉世界曾發生過一起事故。
一名四歲男孩玩耍時,不小心從淺水區進入了深水區,監控拍下,男孩出現溺水反應後掙扎了大約三分鐘。
孩子母親,當時就在不遠處背對着孩子看手機。
每年暑假,都會有孩子在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溺亡的事故。
所以家長總提醒孩子:千萬不能去河裡、湖裡游泳。
3、生活安全意識
不久前,鄭州一戶人家,一名2歲男童從20樓墜亡。
因爲裝修時陽臺上少一塊玻璃,家裡人也沒有及時修補。
?這種因疏忽導致的意外,尤其讓人痛心。
家裡,對幼小的孩子來說,並不是一個百分百安全的地方。
據統計,僅今年8月份,全國消防部門共接報火災1.42萬起,亡90人,傷57人。
對孩子來說,因保暖物引發的燒傷燙傷也不在少數。
去年12月,株洲縣廉女士1歲的女兒,被熱水壺內的水燙傷,情況嚴重。
好在家長及時送醫,孩子的傷勢得到了控制,沒有危及生命。
有些家長卻對“傷勢應急處理”沒有足夠的安全常識,甚至迷信偏方給傷口塗醬油、牙膏、冰敷,導致傷情惡化。
事關生命安全,“事後救火”是來不及的,只能提前將所有安全隱患一一消滅:
不要在窗邊放置可供攀爬的桌椅等物品,要安裝防護欄,並且定期檢修;
不能讓孩子隨便玩火柴、打火機、蠟燭;
不能溼手觸碰開關,能引起燙傷的熨斗、暖爐都要遠離孩子……
這些“顯而易見”的危險,最應該引起父母注意。
4、人身安全意識
所有家長都會告誡孩子:小心壞人、不要跟陌生人說話、陌生人給你東西不能以拿……
可“識別一個人是不是壞人”或者“抵抗住所有的誘惑”對大人而言尚且不容易,更何況是孩子。
女兒緊閉安全鎖,堅持又禮貌地說,“對不起,媽媽說一定要擺在門口。”
工作人員繼續引誘時,女兒謹慎地說,那你嘗一口。
工作人員謊稱給媽媽打電話。
她還是機智試探,讓工作人員說出媽媽的電話號碼。
孩子的表現讓蔡少芬倍感欣慰,但安全測試最後還是出現了“意外”。
女兒在看到工作人員離開後,立刻開門把糖果和玩具拿進屋裡。
如果放在現實事件中,陌生人沒有真正離開,那麼孩子的安全依然受到威脅。
蔡少芬沒有粗暴批評女兒的做法,她跟孩子講清楚可能存在的危險,也做了適當的獎懲,讓孩子牢記。
不守規則的父母,教不出懂規矩的孩子。
父母有了足夠的安全意識,才能教會孩子應對危機、保護自己的方法。
安全這場人生必修課,需要家長和孩子共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