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青春全毀了!未婚夫嫖妓、小三樣樣玩 她崩討30萬賠償金
一名女子與未婚夫愛情長跑13年,答應求婚後才發現未婚夫私下嫖妓,還在外有女人。(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女子小花(化名)與男友自高中交往13年,去年接受男友求婚後籌備婚禮之際,才發現男友不僅會嫖妓還男女關係混亂,最終婚事破局,小花不滿青春遭耽誤,怒向男友求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臺中地院審結,判男方要賠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花主張與男友自高中起交往已13年,去年1月接受男友求婚後,她卻發現男友不僅偷偷嫖妓,還與黃姓女子過從甚密,2人爲此於去年5月分居,她詢問男友詳情,男友卻直接提出分手,最終於去年10月正式分手決裂。
小花認爲,她耗盡青春,滿心喜悅準備與男友結婚,但男友違反婚約,導致她的期望落空,還須面對周遭親友追問失婚原因,已經導致她顏面盡失且承受巨大精神壓力,故依法向男友求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小花男友表示,去年分手時小花曾傳訊提及,「我們也不用再聯絡了」、「我們就是分手了」、「所以我們就是不可能了」等語,認爲小花是基於個人意願選擇結束婚約關係,他是成全小花,並非不履行婚約,且他與小花的婚約只是在餐廳進行的簡單儀式,並未實際籌備婚禮與發喜帖,不認爲小花有顏面盡失的情況。
臺中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2人的對話紀錄,發現男方曾傳送「對不起我沒尊重妳」、「妳很好是我很爛」,小花則回覆,「可是我很愛你」、「爲什麼我們不能一起努力」等語,均可顯見小花意圖想挽回男方,沒有解除婚約的意思。
此外,法官指出,雙方均將訂下婚約的事情分享在網路上,親友皆知,如今因男方過失導致婚約解除,恐導致小花日後再度建立親密關係時產生恐懼與障礙,酌情後判男方要賠償5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