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拉扯友人+大鬧加油站 開賓士沿路撞牆!遭警壓制管束

記者李忠憲/臺中報導

家住北區張姓男子18日凌晨跟朋友聚會酒醉,友人好心將他送回住處,他竟酒性大發,先與友人拉扯,跑去對面加油站鬧,最後還跑去社區停車場賓士車開出來,沿途頻擦撞牆壁警方到場後喝令他下車壓制,並帶回管束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醉男被送回家竟到停車場將車開出來,遭警方攔到。(圖/民衆提供)

第二警分局永興派出所今天凌晨1點多獲報,北區進化北路一處社區大樓車道口,有2人拉扯爭執糾紛,立刻派警力到場。赫然發現,鬧事的36歲張姓男子竟開著白色賓士車從社區地下停車場駛出,沿途還擦撞停車場牆壁。

警方立刻喝令張男停車下車,只見身上有濃濃酒味的張男,心不甘情不願打開車門下車後,重心不穩還一度往後倒,最後遭員警拉出壓制在地上,隨後帶回派出所管束。

▲▼員警先喝令醉男下車,醉男下車後當場遭壓制,帶回派出所管束。(圖/民衆提供)

警方調查發現,蔡姓男子於酒後護送張張姓男子返回大樓社區前,張男疑因喝太醉與護送他返家的友人有拉扯動作。友人當場勸阻無效,張男竟未直接返家,先是衝到對面的加油站,從包包拿出一個藥罐,跟加油站員工表示要換零錢。他見對方理會,又走回大樓,往地下停車場方向走,並執意開小客車從社區大樓地下室車道駛出。

結果,行駛過程中不斷擦撞車道圍牆,社區住戶驚醒,保全才趕快報警。員警見張男酒後行爲失控,爲防止衍生傷害意外及公共危險,才依法將他帶回派出所,經酒測確認已超標。

警方表示,經瞭解現場並無打架情事,但張男酒後開車已涉犯公共危險罪,警詢後依法將他送辦。

第二分局長元戎表示,年節期間仍有不少聚會,提醒用路人切勿酒後上路,讓自己保持意識清醒,才能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同時呼籲民衆如有飲酒需求,應以適量爲宜。喝酒前不開車,並遵守飲酒後以指定駕駛、朋友接送、搭乘計程車大衆運輸工具等方式,絕對不可酒後駕車,才能平平安安出門,快快樂樂回家。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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