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電費新制上路!房東「突改2規定」 她哀號:房租漲500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劉亮亨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租屋電費新制7月上路,就有租客無奈表示,房租不僅調漲500元,未來的公共電費也變成房客們平攤。話題掀起熱烈討論,不少網友相當有感,也有人因此換租;不過,內政部就呼籲,房東不應以此作爲調漲租金的理由或巧立費用名目,將電費轉嫁房客負擔。

網友在Dcard發文吐苦水,直呼「租屋電費依照臺電了,但房租也漲了。大家也是這樣嗎?房租因爲這樣調漲五百元,公共電費還要平均負擔。」

對此,網友們紛紛迴應,「就大家在吵啊,然後偉大的政府便訂了這爛政策,公共電費或其他公共設施,以前都是由多的電費支出,現在依照臺電加500,甚至更多在房租上,不一定比以前來得划算,最慘的是一個電錶分租很多房客的,臺電帳單一樣貴還要被加價在房租上」、「反正物價、電價怎麼漲,最後都會轉嫁到租客身上的放心,租補就演給你看了,看看這幾年租屋市場,直接齊漲多少了」、「合約內不能漲房租,籤新合約的話,漲500就看妳覺得合不合理了」。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視覺中國CFP)

還有內行指出,「正常,500通常不夠。通常租給5-6人,公用電費、飲水機+洗衣機,一個月約100-300度,網路700-1000元,水費一個月約500-700元,濾心、洗衣槽清潔+維修等雜費一年約7000-20000元。5人...每人每月500-1000元都算是合理。」

值得一提的是,內政部強調,房東如違反租屋電費新制規定超收電費,或於租約期間以變相方式逕行調整相關項目費用或調漲租金,均已違反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或檢舉,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仍不改正,依消保法規定,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