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前高虹安涉貪案再開庭 助理手機藏證據法官不發還

新竹市長高虹安總統大選前兩週將再爲貪污案出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中接手高國會辦公室前行政主任黃惠玟處理助理酬金、加班費的前助理黃鈴惠,於檢調搜索時手機被扣案,她聲請發還,臺北地院認爲,貪污案高虹安、高的助理王鬱文不認罪,黃女的手機可當證據,裁定駁回。

貪污本案部分,合議庭將於2023年12月27日再次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高虹安、黃惠玟、高的國會辦公室前主任陳奐宇、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出庭,屆時,高虹安將與3名已認罪助理同一庭接受審判。

與高虹安站同一陣線採不認罪訴訟策略的前高虹安國會公關主任「水母」王鬱文,訂2024年1月再傳喚。

值得注意的是,「高虹安案」上一次開庭時間上月11日,下一庭的庭期與2024年1月13日總統大選投票日時間相差約兩週,高虹安是民衆黨籍唯一現職地方諸侯,司法審判進度是否會左右總統選情,有待觀察。

高虹安被檢舉涉嫌貪污,檢調2022年12月15日發動八路搜索,黃鈴惠的手機被辦案人員查扣在案,迄未歸還。

黃鈴惠聲請說,她當初作爲貪污案證人被檢察官扣押手機,不過,「高虹安案」目前已偵結並移到法院審理,相信需要查證的證據已調查完畢並被保存,應該沒有再留存她手機的必要,「懇請可以儘快發還」。

合議庭認爲,黃鈴惠與高虹安等人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因爲王鬱文的辯護人爭執證據能力,且貪污案還在準備程序中,加上高虹安、王鬱文否認犯行,未來訴訟中仍有可能以黃鈴惠的手機調查相關證據,因此,依案情發展,黃女的手機可當作證據,還有留存必要,裁定駁回黃女聲請案。

檢方2023年8月14日起訴指控,高虹安在立委任內主導並要求黃惠玟將助理酬金、加班費申報至法定上限,酬金浮報8萬4126元,加班費浮報54萬1112元,扣除高發的助理獎金、公務支出,高虹安涉嫌貪污46萬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