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7月31日首批退稅 5千元以上需存入帳戶

財政部表示,100年度綜合所得稅將於7/31進行第一批退稅作業。(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7月31日將進行第一批100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作業,屆時將存入納稅義務人所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而未採用轉帳退稅之案件,則採寄發退稅憑單方式給納稅義務人。

該局表示,適用首批退稅的對象爲採「網路申報」、「稅額試算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及於101年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申報「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或「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之退稅案件,而退稅憑單有效兌領期限爲101年7月31日至9月28日,請受退稅人於收到退稅憑單後,儘速於兌領期限辦理兌領手續。

而退稅憑單金額在5,000元以下者,受退稅人除可持身分證印章及退稅憑單逕向憑單上所指定之金融機關兌領現金外,亦可存入各金融機構帳戶兌領;金額在5,000元以上者則須存入存款帳戶方得兌領。

至於第二批退稅對象爲5月11日到5月31日採二維條碼、人工方式申報及書面回覆確認退稅案件,最後一批退稅對象則爲逾期申報、逾期書面回覆確認及申報自繳經覈定爲退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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