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10萬 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證券時報記者 郭博昊

國家稅務總局10月15日發佈的2023年度個稅彙算清繳數據顯示,我國取得綜合所得的人員中,無需繳納個稅的人員佔比超過七成,在剩餘不到三成的實際繳稅人員中,60%以上僅適用3%的最低檔稅率,繳稅金額較少。

稅務總局近年來的個稅申報數據顯示,我國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人員中,年收入100萬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約佔申報人數的1%,但這部分人申報繳納的個稅佔全部個稅的五成以上,申報收入位居全國前10%的個人繳納的個稅佔全部個稅的九成以上。

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李平表示,個人收入位居我國前1%和前10%的人羣繳稅佔比較高,符合稅法基本原則中稅收負擔須根據納稅人的負擔能力分配的公平原則,也與世界上主要國家收入居前人羣繳納個稅比例均佔大頭相一致。

目前,我國已形成較爲完善的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體系。“如果納稅人有兩孩,或是獨生子女的,扣除金額更高。”李平說,加上6萬元/年的基本減除費用,再扣除“三險一金”(按年工資收入10萬元計算,理論上可扣除1.5萬元左右)等,個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稅務總局數據顯示,2023年提高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後,全國約6700萬人享受到了該項政策紅利,減稅規模超過700億元,人均減稅超1000元。其中,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和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減稅分別約360億元、290億元和5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