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放大黑豬再棄養 新北罰飼主3.3萬元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獲報新店山區有黑豬在路邊遊蕩,隨即派員到場將黑豬帶回收容。詎料,通知飼主領回後,飼主又將黑豬載往烏來山區丟棄。(新北市動保處提供/王揚傑新北傳真)

新北市新店區有豬隻飼主將黑豬放養山區,經新北市動保處勸導後帶回飼養,時隔數週,飼主竟將黑豬載往烏來山區棄養,動保處接獲通報,前往營救已尋無黑豬蹤影。飼主先後疏縱及棄養豬隻,動保處依《動物保護法》開罰飼主3萬3000元,並需接受動保講習及列爲黑名單。

日前動保處先是獲報新店山區小坑三路有隻大黑豬遊蕩,民衆本以爲是野豬,靠近查看才發現應是有人飼養的普通黑豬。動保處派員前往把黑豬帶回收容,並循線找到飼主,聯繫飼主說明及將黑豬領回。

飼主解釋,爲讓豬隻接近大自然,故將豬隻放養在住家附近的山區,任其採食路邊野草及挖掘泥土,不知如此行爲會造成用路人的危險以及危害動物安全。

時隔數週後,動保處又接獲通報在烏來山區發現黑豬在路邊遊蕩,動保處人員前往查看,但已尋無黑豬蹤影。動保處聯繫上次放養黑豬的飼主,飼主坦承該豬隻是他棄置,動保處依法對飼主開罰。

動保處獸醫師黎玉葉表示,任意放養豬隻不但違反《動物保護法》,還容易造成防疫破口,目前國際非洲豬瘟及經典豬瘟病毒肆虐,臺灣正積極嚴堵非洲豬瘟入侵,因山豬、野豬及家豬接觸後將可能使病毒傳播、重組,變得更加複雜化,呼籲民衆勿將飼養豬隻隨意放生或帶不明來源豬隻混養。

動保處呼籲,動物長期被豢養已習於仰賴人類的狀況下,不僅無力與其他野生動物競爭食源與地盤,更曝露於路殺風險,也危及用路人行車安全。爲落實食安與動物福利,愛牠養牠,就不要棄養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