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狂犬病疫苗就開罰 北市2擺爛飼主挨罰3萬元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爲加強宣導狂犬病防疫,今年除已規畫103場免費狂犬病預防注射活動,也強化稽查管理並落實裁罰,截至9月底已稽查逾300件並裁罰2件。(圖/臺北市動保處)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爲加強宣導狂犬病防疫,今年除已規畫103場免費狂犬病預防注射活動,免費提供家犬貓狂犬病預防注射及寵物登記服務,同時也強化稽查管理並落實裁罰,截至9月底已稽查逾300件並裁罰2件;動保處提醒,家中飼養犬貓應每年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如未完成補強,得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3萬至15萬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因應近年野生動物狂犬病疫情北移至苗栗縣,今年持續加強狂犬病防疫工作,截至9月底止已辦理96場免費狂犬病預防注射活動,並每月自主加強抽查疑未依規定注射狂犬病疫苗案件,經調查違法屬實即開罰。

動保處指出,每年會以簡訊等方式提醒飼主定期爲家中犬貓補強狂犬病疫苗,避免因一時疏忽而受罰,截至9月底已稽查逾3百件並裁罰2件,受罰飼主認爲動物養在家裡不會出門,未依規定施打疫苗,甚至無視簡訊提醒及公文通知,終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遭裁處3萬元罰鍰。

動保處補充,狂犬病是人畜共通傳染病,大部分哺乳動物皆會感染,發病後死亡率幾乎達100%,國內疫情主要發生於鼬獾、白鼻心等野生動物,雖未擴及一般寵物,但疫情仍持續發生,呼籲民衆提高警覺,遵守「2不1要」原則-「不接觸野生動物」、「不棄養家中寵物」、「每年帶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以保護毛孩及大衆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