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組登山團竟丟包高山症同伴 律師:若1情況恐涉遺棄罪

再傳自組團丟包事件,8名山友透過LINE揪團攀登卑南主峰,竟將其中1名高山症發作的51歲黃姓女山友獨留山上,同行7人逕自下山,理由竟是「大家各自有工作生活」,搜救人員昨晚6時找到人,幸生命徵象穩定,今將護送下山。對此,律師林智羣在臉書表示,萬一遭獨留山上的人發生意外死亡,其他人可能因爲「不作爲」而構成遺棄罪。

林智羣表示,現在大傢什麼事情都喜歡揪團,買東西揪團、唱歌揪團,連爬山也揪團。其實爬山這個事情,不太適合揪團。郊山就算了,如果是中級山、3000公尺以上高山,不適合。因爲每個人彼此都不認識,每個人的腳程、登山技術都不一樣,臨時湊一團,到山上有人受傷或落後,誰要照顧受傷的人、等落後的人呢?

另外在法律面,林智羣說,爬山是危險行爲,一起爬山的隊友其實是危險共同體,其中一個受傷,其他人「有義務」照顧他,不能丟下他,不然萬一這個受傷的人發生意外死亡,其他人可能因爲「不作爲」而構成遺棄罪。

再傳自組團丟包事件,救難人員入山搜救。圖/臺東縣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