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稅率 降到1%
行政院會6日審議財政部提出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不但囤房稅率由現行的1.5%至3.6%,調升至2%至4.8%,更祭出「全國歸戶」機制。於各縣巿置產的多屋族、置產客、都更開發商將首當其衝,估計逾49萬戶受影響。(張鎧乙攝)
房屋稅差別稅率(囤房稅)2.0
大選當前,政府祭重拳打囤房!行政院會6日拍板「房屋稅差別稅率(囤房稅)2.0」方案,主要有3項改變,一、採全國總歸戶機制;二、建商餘屋持有逾2年及囤房大戶,房屋稅率最高可達4.8%;三、單一自住房屋稅率降至1%,繼承取得、非自住房願意出租者,稅率降至2.4%。財政部初估,一升一降後,1年稅損約9.4億元,新制修法後,預計後年(2025年)開徵。
現行房屋稅分爲「自住」、「非自住」,3戶以內屬自住房屋,稅率爲1.2%,第4戶起爲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授權地方政府視持有戶數訂差別稅率。
行政院爲迴應青年打房要求,昨日通過囤房稅2.0方案,房屋戶數統計從縣市歸戶改爲全國總歸戶,持有4戶以上的多屋族、空屋族,稅率上限調高爲2%至4.8%;建商餘屋合理銷售期,訂爲2年,稅率調升到2%至3.6%,超過2年適用最高稅率4.8%。估計增加稅收約26.15億元,影響36萬戶。
同時,單一自用住宅、房價在一定「金額」以下,此處金額可由縣市政府自訂,房屋稅率從1.2%降至1%,稅收減少24.35億元。另鼓勵房東出租,若房東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及繼承取得共有房屋者,稅率降爲1.5%至2.4%,這部分稅損11.22億元。上述3類約346萬戶受惠,合計1年稅損35.57億元。
至於持有3戶以下房屋者、社宅、使用權房屋,以及讓房客申請租屋補貼的公益出租人,房屋稅率維持1.2%。財政部長莊翠雲指出,本次調整目的並非增加政府稅收,而是合理調整房屋稅。
行政院長陳建仁強調,居住正義是重要施政議題,盼囤房稅新制鼓勵房屋釋出、減少空置,以符合公平正義。
財政部規畫,今年9月底前會將《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送進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預計明年7月實施,後年5月開徵。一增一減相抵後,新制1年稅損約9.4億元。
財政部訂定房屋稅率區間,房屋稅是否訂差別稅率,則由地方政府決定。莊翠雲說,已有10縣市採取差別稅率,另有12個縣市的房屋稅率低於1.5%課徵下限,財政部將督促各縣市落實辦理。
中央銀行6月實施特定地區第2戶限貸7成,意外衝擊先買後賣的換屋族,央行總裁楊金龍昨稱,考量此換屋族羣的資金需求,央行近期將跟銀行研議一套可行方案,會盡速對外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