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稅武器多 政府查大戶需魄力
其實政府手上可用武器很多,學者指「管收」就是有錢人的罩門,反洗錢法也可追資金流向,重點是政府應拿出魄力。圖爲檢調單位臺北執行處查封不動產。(本報資料照片)
陳年欠稅大戶積欠稅額動輒10多億元,卻常因財產早轉移到海外,或逃到國外而繼續吃香喝辣,如今追繳期將滿除名勾銷,看在小老百姓眼裡只能大喊「不公」。其實政府手上可用武器很多,學者指「管收」就是有錢人的罩門,反洗錢法也可追資金流向,重點是政府應拿出魄力。
對欠稅大戶繼續吃大餐、開豪車、住豪宅,是否真的只能坐視?實際上法規上給財政部、法務部的「武器」很多,就看政府會不會用。臺北商業大學財政學系教授黃耀輝表示,稅捐稽徵法已經修法,將重大欠稅逃漏稅刑責提高到7年以下、罰金也提高到1億元,且只要有轉移、隱匿資產者,就可以馬上凍結;行政執行署可以使用的方法很多,包含可以拘提管收、禁奢不可以吃大餐、乘坐計程車等以及限制出境等,該有的「武器」法規都有給。
只要政府拿出魄力、擔當,提高執行力纔可能提高追稅的效率。黃耀輝說,以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來說,也是欠稅超過億元卻遲遲不還,只要聽到「管收」就立即將所欠的稅款繳清,所以「被關」纔是有錢人、又死賴不還的欠稅戶最大的罩門。
政大金融系兼任教授殷乃平指出,對新的欠稅大戶案,政府可善用現在的反洗錢法,調查資金流向,積極追稅;舊的大戶也不應該就此放過,一筆勾銷。黃耀輝指出,政府的資源有限,就應抓大放小,對於民衆不宜斤斤計較,將執行力、效率用於緊盯「大戶」,才能夠落實社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