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春仁」中藥廠疑製造偽藥 衛福部公告12項回收產品

中藥廠「莊春仁」疑製造僞藥。中藥示意圖/ingimage

中藥製造廠疑涉「違法制造僞藥」!衛福部中醫藥司公佈,莊春仁生物科技製藥有限公司,違規在食品公司生產藥品,且藥品疑似含有不明粉末,由於該公司的產品流向中醫診所、藥行、藥局等地,地方衛生局緊急聯繫下游業者,回收「莊春仁」紫雲膏、六味地黃散等12項藥品,後續由檢調偵辦中。

中醫藥司中藥藥證科科長施惠娟說,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至莊春仁生物科技製藥有限公司執行查覈,發現業者在非核準生產區域,生產領有中藥藥品許可證的藥品,疑涉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1項「違法制造僞藥」,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已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中,衛福部將持續配合檢調調查,該廠商過去沒有這類重大違規情節。

施惠娟指出,本次事項是由民衆檢舉,發現持有許可證的莊春仁公司,在食品公司生產藥品,未向主管機關申請GMP藥廠認證,並發現及部分有疑慮的產品及半成品,由於該產品流向診所、藥局、藥行等通路,本身屬於傳統中藥,難以用健保系統追查受影響情節,目前由地方衛生局啓動回收作業,依據中醫藥司公佈的下架品項及批號,12項產品多爲補氣等用途的保健食品,呼籲有使用到相關藥品的民衆避免繼續使用。

衛生福利部依查覈情形判定前述製造藥品行爲,已違反藥事法第57條第2項規定,又依同法第80條規定回收市售品,連同庫存品一併依藥事法規定辦理,民衆可到衛福部「中藥藥品許可證查詢」系統,查詢購買或使用到的藥物,是否爲合法查驗登記藥品。

莊春仁生物科技製藥有限公司疑涉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1項「違法制造僞藥」。圖/中醫藥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