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標線型人行道 應以單側畫設爲主
高市在楠梓區、仁武區等地增設標線型人行道,全市共有56處標線型人行道。(崔正綱攝)
「標線型人行道」又受到關注!綠底白字的「標線型人行道」在北市有人認爲畫設太浮濫,在南部卻是一種奢侈。究竟它是改善人行空間的好辦法?還是僅是一種權宜之計?
日前有民代關注北市「標線型人行道」太多,8年內暴增5、6倍,有的沒人走猶如雞肋,還有的單行巷道竟然兩側都有標線型人行道;另一方面,上個月高雄市文德國小數十名學童自己拉繩走鳳山區文中街到補習班的「肉體人行道」心酸畫面曝光,輿論迫使高雄市交通局火速在一週內畫設「標線型人行道」。
此外,近日臺南市知名美食聚集地新美街被轟爲「行人地獄」,原本就不寬的單行道用雙黃線分兩半,行人只能走在機慢車道,完全沒有人行空間。
「標線型人行道」該畫在哪裡?怎麼畫?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表示,「標線型人行道」以單側爲主,北市有單行道兩側都畫設,顯然過頭;但對人行空間極缺乏的中南部來說,「標線型人行道」有其積極意義,但必須訂出很清楚的畫設規定。
李克聰表示,其實內政部營建署《都市人本交通道路規畫設計手冊》講得很清楚: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要有「實體人行道」,集散道路和巷道才畫設「標線型人行道」;此外還要參考人行動線、交通量等條件,由主管單位決定要不要畫設「標線型人行道」。
另根據《人本交通手冊》建議,寬度低於6.4公尺的道路若要畫設「標線型人行道」,應改爲單行道;「標線型人行道」寬度尚無下限規定,但建議比照實體人行道不得窄於1.5公尺,讓通行寬度保持0.9公尺以上。
不過實際上,很少有「標線型人行道」寬度達1.5公尺,對此李克聰說,會畫設「標線型人行道」的道路本來就狹窄,只能因地制宜,保留一定彈性;但另一方面有些原則必須遵守,例如路線要連貫,如果跨過鄰里,就要有整合性設計,絕對不能畫一畫就斷掉;路線上若遇到變電箱或是路燈等設施,該移走的就要移走;人行空間優先,車行空間單純化,把雙向道路改爲單向,或把汽機車混合車道改爲僅機車可以通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