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林美秀掏私房錢發片 導演ㄤ成推手「老天爺給的禮物」

林美秀推出首張專輯《Lady Pum Pum》。(陳俊吉攝)

林美秀出道37年跨界歌壇,首張專輯《Lady Pum Pum》從製作到宣傳,所有花費全是她前幾年賺來的私房錢,包括疫情期間,她接下餐飲外送服務的廣告拍攝,當時還一度以爲廠商是詐騙集團,「對方傳私訊來邀合作,內容全是英文,就這樣來來回回了半年,最後製片來聯絡、合約也寄來了,才確定是真的合作案」。

林美秀把辛苦賺來的積蓄,投入夢想多年的音樂作品,一切都是爲了實現埋藏在她心中多年的想法,「我那麼喜歡唱歌,什麼時候纔能有屬於自己的歌。如果站在臺上能唱自己的歌,那該有多好」。

林美秀推出首張專輯《Lady Pum Pum》。(陳俊吉攝)

下定決心花錢做音樂,結婚10年的導演老公張熙明全力支持,不但爲她的新歌〈來春〉首次嘗試填詞,還動用所有人脈資源,用最低的成本替老婆拍MV,成了林美秀圓歌唱夢的最強幕後推手;回想另一半辛勞,她甜謝老公「愛情贊助」。

夫妻倆10年婚姻路走得踏實,老公也是她工作上強而有力的支柱,林美秀說:「這輩子老天爺給我最大的禮物,就是『嫁人』這件事,跟我老公在一起前,『嫁人』是我從來沒想過的。」2人當年因電影合作而認識,長期在高雄拍攝的那段日子,觀念契合的2人,經常收工後相約吃宵夜,每天散步1、2個小時煲出真感情,她笑說:「由此可知愛情的力量多偉大。」

林美秀推出首張專輯《Lady Pum Pum》。(陳俊吉攝)

2人婚後相互扶持,她前陣子患後天血友病住院,老公一肩扛起照顧她的責任,共同熬過病情低潮,更一起達成她的音樂夢。想起專輯誕生過程,林美秀坦言「算預算時滿害怕」,老公比她還用心在拿捏成本,用最省錢的方式做出專業級作品,不收導演費、不收剪接費,用低廉的價格租下廢棄倉庫搭建場景,即便如此,完成一支MV仍須耗費60萬元。

有趣的是,她一度想將MV場景拉到西門町拍攝,經驗豐富的張熙明,只能狠心揭開現實面,分析「光是申請路權、請來大批路人臨演,就要花不少時間和金錢」,一語點醒老婆天馬行空的構思。

只不過,林美秀當下雖打消念頭,但並未死心,希望將來有機會,再將自己「天真的想法」付諸實現;言下之意,會有下一張專輯?她笑回:「看市場反應如何,如果可以,會!我還會想出,而且下一張可能會『抖一下』。」幽默自勉嘗試不同唱法,挑戰臺語歌的「抖音氣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