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的錢花天酒地打電玩 喝醉才現身!法官准免養多病父

不滿賺的錢花天酒地打電玩,喝醉了纔會現身,訴請免養多病父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均化名)婚後育有2名子女,雙方因故在2002年離婚,阿國自此就未再與他們聯絡,阿國後來身心狀況差,2023年5月被緊急安置在老人養護中心,又因罹患心臟衰竭並急性肺水腫、巴金森氏症等,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阿國因無法工作、無財產,經濟生活困窘,因而訴請2名孩子負起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指稱,他目前仰賴區公所每月核發的中低收老人生活津貼4151元及國保年金2743元,但2名孩子卻拒絕扶養,他已無法維持生活,依法請求2名孩子依據他所在居住縣市,2022年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最低生活費21704元,扣除他每月所得6894元,尚不足14810元,2人各負擔7405元,到他死亡之日爲止。

2名孩子均答辯指稱,他們不僅沒有能力支付父親扶養費外,且自他們小時候,父親就在外酗酒、賭博,很少會拿錢回家,他們也很少看到父親,他們的扶養費、學費都是跟母親拿,父親未盡扶養義務,而且情節重大,因此請求免除扶養義務。

小萱到庭證述時表示,孩子們小時候都是她在扶養,阿國雖然有工作,但是從來不拿錢回家,賺的錢都拿去花天酒地,或是去打電玩。雖然當時他們沒有分居,但是阿國常常沒有回家,1個月頂多回來4、5天,所以小孩都沒有看到他,而且阿國回家就是喝醉的狀況,根本和他們講不到幾句話。

法官認,2名孩子未成年時,阿國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因此他們請求法院免除對阿國的扶養義務,當屬可採,應予准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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