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修法 社宅包租代管契約不得追稅

行政院院會8日通過「住宅法」第23條修正草案,針對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劃房東,提高租金所得稅免稅額度,達到1萬5,000元。

同時,新增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租賃契約資料,僅作爲租稅減免使用,不得作爲租賃所得查覈的依據,以鼓勵房東加入深具公益性的包租代管政策

內政部強調,本次修法擴大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房東優惠,就是希望藉此鼓勵房東加入租屋協助行列,透過公、私部門齊心努力,協助無力購屋家庭,有更多元的居住選擇,展現政府積極推動政策的決心,落實照顧青年及弱勢安居的目標。修正草案今院會通過,將盡速送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