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地震險有效保單350萬件 全臺投保率未破4成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統計,截至2023年底止,全臺住宅地震險有效保單共350.4萬件,全臺平均投保率不到4成;檢視有效保單分佈,有23.77%集中新北及基隆,14.17%落在高屏及澎湖。
根據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統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住宅地震險全臺累積責任額達新臺幣5兆8609.5億元,有效保單件數達350萬4007件,若以全臺住宅戶數925萬8752戶爲基礎,全臺平均投保率爲37.85%。
檢視住宅地震險有效保單分佈地區,以新北及基隆逾83.2萬件最大宗,佔比達23.77%;高屏及澎湖逾49.6萬件,佔比14.17%;臺中47.5萬件,佔比13.56%;桃園42萬件,佔比11.99%;臺北近39.2萬件,佔比11.18%。
嘉南地區住宅地震險有效保單共32.6萬件,佔比9.32%;新竹18.7萬件,佔比5.35%。苗栗、南投、彰化、雲林、花東、宜蘭、金門及其他列嶼,住宅地震險有效保單佔整體有效保單均不到3%。
金管會表示,921地震造成住宅損失金額高達1284億元,當時民衆投保地震保險比率僅0.28%,爲強化運用保險機制分攤重大天然災害風險、保障民衆居家財產安全,自2002年起,民衆投保住宅火災險已自動涵蓋地震基本保險保障,即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其中,地震基本保險保障範圍,包含因地震震動,地震引起的火災、爆炸、山崩、地層下陷、海嘯、洪水等危險事故,造成住宅建築物倒塌或不堪居住的全損時,以重置成本爲基礎,最高理賠保險金額150萬元及臨時住宿費用20萬元。民衆可視需求加保超額地震保險以提高保額。
至於住宅火災保險保障範圍,除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航空器及其零配件的墜落、機動車輛碰撞等事故所致保險標的物損失,及保戶因保險標的物發生火災等事故對第三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外,也提供住宅火災額外費用補償、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等。
金管會呼籲,民衆可檢視自家住宅風險,適時規劃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若有意瞭解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內容或投保程序,可洽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產險公會或各家產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