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詐團串證脫罪 「律師團」首謀律師及助理收押禁見
檢調偵辦律師鄭鴻威組團協助詐團串證案,14日展開第二波偵查行動,兵分4路搜索,約談另名「律師團」首謀黃耕鴻、接案的賴季倉2名律師、鄭鴻威助理林圭毅、爲鄭鴻威以虛擬幣洗錢數百萬元的友人李昊承4人,檢方訊後今凌晨以涉嫌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聲押禁見黃耕鴻、林圭毅2人。臺北地院下午裁準。(圖本報資料照)
檢調偵辦律師鄭鴻威組團協助詐團串證案,14日展開第二波偵查行動,兵分4路搜索,約談另名「律師團」首謀黃耕鴻、接案的賴季倉2名律師、鄭鴻威助理林圭毅、爲鄭鴻威以虛擬幣洗錢數百萬元的友人李昊承4人,檢方訊後今凌晨以涉嫌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聲押禁見黃耕鴻、林圭毅2人。臺北地院下午裁準。
檢調查出,黃耕鴻與在押的鄭鴻威一樣,都是「律師團」首謀,黃不但與鄭合作接詐團案件 外,自己替詐團車手進行辯護,趁機將檢警偵查秘密泄漏給詐團上游及首腦,黃另牽線派案給在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並要求接案律師回報並提供檢警辦案的偵查秘密,協助詐團重要成員串證脫罪。
另鄭鴻威的律師事務所助理林圭毅,則受鄭指示聯繫其他派案的律師,並接收、彙整涉案律師回報檢警偵查秘密文件資料給鄭鴻威,至於律師賴季倉則受鄭鴻威指示接案,爲詐團車手及成員辯護,回報偵查秘密給鄭鴻威。
此外,檢調查出,鄭鴻威勾結詐團洗錢詐騙,獲利數百萬元,鄭爲免曝光,找疑具有會計師專業背景的友人李昊承,以虛擬幣洗錢掩飾不法所得。
北檢認爲,黃耕鴻4人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14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搜索4處所,並傳喚黃男4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黃耕鴻、林圭毅2人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賴、李2人各命交保60萬元、80萬元。
法院下午3點30分開羈押庭,法官認定兩人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今傍晚裁定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