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恆怨強制猥褻境管「小題大作」 檢察官:前例很多

名嘴朱學恆兩度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卻抱怨自己因輕罪遭境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據瞭解,北檢在起訴朱學恆前,便已將他境管4個月,時間至明年2月。這個月4日,朱學恆在自己經營的「萬事通事務所」YouTube頻道中,上架一部名爲「imB詐騙首腦都可出境,告發自己的朱學恆卻被境管」的影片,當中他直言知自己會被起訴,但令他詫異的是被境管,並表示自我告發是5年以下的輕罪,檢察官卻將他境管。

影片中,朱學恆的律師在旁認爲,檢察官是未審先判,還沒有起訴就境管,朱學恆都告發自己了,不會有逃亡可能,加上他兩次都準時出庭,最後還是在尚未起訴前,就面臨境管的強制處分。

一名檢察官指出,朱學恆涉犯的是可判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的強制猥褻罪,依刑事訴訟法如普通詐欺、竊盜、侵佔、強制猥褻等類似本刑5年以下徒刑之罪,若檢方認定被告有逃亡或滅證之虞,爲確保後續審判順利進行,可依同法以被告犯嫌重大,有逃亡、勾串或滅證之虞,或是居無定所,便可以逕行限制出境、出海。除非是涉犯罪最重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的輕罪,才屬於不得逕行境管的案件。